内容摘要:回乡创业是农民工在个人、家庭、宏观社会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做出的一种理性选择。进入新世纪,农民工回乡创业有较快发展,与劳动密集产业出现区域转移这个大背景紧密相联。农民工回乡创业既有客观需要也有主观意愿。调查结果显示,85.6%的被调查者在外出打工时就已有回乡创业的打算。农民工在城市打工所面临的许多限制,成为促使其离开城市回到家乡创业的推力。
关键词:农民工,回乡创业,原因,百县调查
回乡创业是在个人、家庭、宏观社会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农民工对输出地和输入地的收益比较后,做出的一种理性选择。在城市的打工经历是农民工回乡创业不可或缺的孵化器,打工期间农民工所积累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是实现其回乡创业梦想的基本条件。农民工强烈的创业愿望和对家乡的天然联系是他们选择回乡创业的自身动力。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加快以及中西部发展条件和环境的改善,是促使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宏观背景。而输出地政府对回乡创业的鼓励支持,输入地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及其高昂的生活成本、艰苦的工作环境构成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外界推力。

一、外出打工是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孵化器
农民从务农到外出打工,再到回乡创业,最为关键的环节是外出打工。外出打工孕育着回乡创业,是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孵化器。农民从经济不发达的农区,流动到改革开放早、市场经济和工业化最活跃的沿海发达地区打工,在生存和就业竞争压力下,勤奋劳动,边干边学,以适应新的产业和社会环境。打工是锻炼人的大熔炉,企业、市场是培养人的大学校,他们在工业化、现代化先导地区经风雨、见世面,其所得到的开放的观念和学习的本领,是在传统农区无法获得的。打工的收获不仅在于获得一定劳动报酬,更重要的是打工者本人的成长:掌握从事工商服务业的技能、行业知识,积累务工经商的经验,社会经济观念和生活理念、追求的转变等。总的可概括为人力资本的积累和提高。一些人市场经济意识、竞争进取观念增强,逐步取代满足温饱、小富即安的保守观念,萌发创业的冲动。有了钱不再是存起来,而是以此做资本。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提升,成为回乡创业的前提,更确切地说,回乡创业是他们借机施展打工积累的人力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较少关注进城农民工在打工中的人力资本积累,过去我们对农民进城就业注意到了从务农向非农产业的职业转变,较少注意他们进入非农岗位后他们人力资本提高的过程。实际上经过多年进城就业农民工人力资本的积累已相当可观。国外欠发达国家农村向城市的人口迁移,被看作两个阶段:无技术的农村劳动力首先进入城市传统部门或非正规部门就业,这是第一阶段;积累了人力资本,有了一定技术,再转入城市现代部门工作,这是第二阶段。我国进城农民工同样发生人力资本和技能的阶段性变化,但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制度原因,农民工人力资本提升了,也难以获得与城市产业工人同等的待遇,人力资本难以获得相应的报偿。这种情况进而掩盖了农民工人力资本的积累。当前对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提升既无可靠的测度,又无应有的激励,但仍有一些直观的表现。现在农民工中既有熟练的产业工人,又有企业的技术管理骨干,也有在城市由打工者变为企业家的创业者。根据301个村的调查统计,在外打工成为技术、管理人员和“小老板”的有18355人,平均每个村有66人,占外出农民工的11.4%(见表1)。

由进城打工到回乡创业,形式多样,共同的内在因素是打工积累了人力资本和资金,这一点在实践中表现得非常明显。
首先,打工积累了资金,学到了技术,获得了市场信息,为回乡创业做了必要的准备。根据对回乡创业者的调查,认为打工首要是积累了资金的占54.2%;认为首要是学到了技术的占25.8%;而认为打工首要是获得了市场经济头脑的占了3.2%(见图2)。

其次,回乡创业的行业选择也和打工从事的行业、所掌握的技能、行业知识有密切联系。调查表明,回乡从事建筑业、服务业、工业创业的人中分别有70%、62.5%、48.2%的人是原有从事过相关行业工作的,回乡从事农业开发创业者有51.7%属于农业打工者。农民工回乡创办的企业半数仍与打工地保持较密切的联系。保持技术、销售、资金和其他经济合作联系的分别占24.9%、24.4%、9.3%和15.7%。其中联系很少或者已无联系的占48.7%(见图3)。

再次,外出就业孕育回乡创业,更具体地体现在不同类型的回乡创业上。有的是经商回归型,即外出经营销售人员在积累一定的资本和市场拓展经验后转为回乡创办企业,其特点是他们熟悉市场,为创业准备了市场条件,一些人在创业之前就有了相对稳定的客户群,并在经商中完成一定的资本原始积累;有的是打工转为创业型,他们在打工中往往经历从工人到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艰苦磨练,有着坚强的意志和不怕艰难困苦的精神,这正是创业所需要的;有的是创业拓展型,他们已在城市创办了企业,再到家乡办分厂、加工基地,或迁回家乡办厂;有的是被外资企业派往家乡所在地,做分厂负责人,由帮助外资管理企业变为在家乡独立办厂。
二、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是农民工回乡创业较快发展的有利背景
多年来,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和农民工联系在一起的,进城农民工多数是进入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沿海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也是凭借农民工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得以发展。进入新世纪,农民工回乡创业有较快发展,与劳动密集产业出现区域转移,这个大背景紧密相联。一方面,沿海地区存在促使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推力。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伴随而来的是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涨,能源和资源面临短缺。东部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经面临生产要素价格大幅度提高,企业利润整体下滑等问题。劳动者在城市的生活成本也已大大提高,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招工产生困难。沿海地区的政府也越来越把产业发展的重点放在资本、技术密集的产业上,而对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再予以支持,甚至实行土地供给的限制政策。沿海地区加快产业升级,由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转向资金密集型产业为主,成为客观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已有可能接纳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首先,中西部地区在土地、劳动力、能源等生产要素方面都有低成本的比较优势,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地不发达地区的转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并且,中西部在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基本具备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必要条件。同时,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中西部地区加快经济发展的现实途径。上世纪80、90年代,资本主要流向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缺乏工业化发展的机会,进入新世纪,资本流动的环境发生了变化。从东部发达地区转移过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成为当地工业发展的动力,这是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历史机遇。
农民工回乡创业顺应了劳动密集产业的区域转移,而在这个产业转移中,农民工回乡创业是主要的媒介和转移载体,是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基本力量。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装备、管理和人才等要素,通过回乡创业向不发达地区转移过来,继续发展。一方面,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内外资、港资、台资在2000年前后就开始寻求在中西部地区办分厂或“三来一补”的加工基地,它所依靠的力量是来自中西部地区、在其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及其成长起来的企业管理骨干。另一方面,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产业工人到大批技术管理人员主要是农民工,甚至一些生产企业是由农民工开办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从沿海到中西部地区的转移,很大程度上是这些产业中成为技术管理骨干或企业主的农民工的回乡创业。一些在这些产业做工的农民工也随之转入家乡就业。比如接近珠三角的江西赣南信丰、南康、于都等县市,农民工回乡创业把沿海地区的制衣、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移植过来。比如河南省固始县的水暖器材工业就是回乡创业农民工从浙江温州整体移植过来的。温州80%的水暖工人都是固始的农民工,一些农民工还在温州租地办厂,他们开办的小工厂完成了水暖器材的基础性生产。他们90年代初期租地办厂的租金是每亩3000多元,到2003年,租金提高到每亩地3万多元,提高了10多倍,因此就要求家乡给他们一块地,把产业转移到家乡来。2004年下半年,60多家水暖企业从温州迁至固始县郭陆滩和南大桥镇。而温州康霸洁具公司等颇具规模的水暖器材下游厂商也随之到固始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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