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省发展建筑节能产业的调查与建议
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新机制,是武汉城市圈获批试验区后需要率先破题的四大领域之一。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促进建筑节能产业发展,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路径。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为此组成调研组,分别前往省建设厅、省建材行业投资促进中心、武汉市建委、省建科院等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实地考察了一些节能示范工程的执行情况。从调研情况看,自2005年以来,全省各级建设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为推进建筑节能做了大量工作,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但各地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节能意识淡薄,对其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经费投入不足,节能科研和项目推广乏力;尚未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市场监管不够得力;相关法规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激励惩处政策。从而导致全省建筑节能推进缓慢,这与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和建筑节能先进省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我们认为,现阶段推进建筑节能要从观念更新入手,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在关键环节大胆试验、率先突破,切实走出一条发展建筑节能的新路子。
一、我省为推进建筑节能做了大量工作但差距仍较大
1、已经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一是坚持法规引导,积极推进建筑节能。省建设厅相继制定了新建建筑节能的执行标准和“禁实”标准,并与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季度通报制度,加强建筑节能与“禁实”的动态督察;制定并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办法》,开展了首届全省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选活动;加快了法规建设步伐,先期完成了《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即将制定出台《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二是“禁实”成效显著,新型墙材推广已初具规模。我省先后公布了《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技术管理目录》和《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限制淘汰技术管理目录》,同时举办了“建筑节能科技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博览会”,大力推广建筑节能科技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规定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住宅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都要执行节能设计标准,选用和采购新型墙体材料;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监管,全面执行新型墙材生产备案制,把“禁实”与“节能”紧密结合起来。在2006年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我省被评为“优秀”,并荣获夏热冬冷过渡地区省级第一名,受到建设部的通报表扬。
三是加强科技支撑,不断提高建筑节能的科技含量。我省坚持以示范工程为切入点,通过技术创新引领建筑节能。截止去年底,全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228项,限制淘汰落后技术37项;共申报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36项,已核准验收9项;全省已累计建设节能示范工程66个、建筑面积690.41万平方米。其中,“金都·汉宫”等17个项目被列为2006年全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泰跃·金河”一期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列为低能耗建筑节能城市级示范项目;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视察过的青山“绿景苑”住宅小区,因其环境优美、节能节地效果突出,2005年获得国家“康居工程”四项金奖和首届“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2006年又获得“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此外,我省还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先后与英、美、法、澳、韩等国开展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领域的技术研讨交流。
四是启动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引入节能服务机制,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我省新近出台了《湖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专院校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和技术支撑体系;制定印发了《湖北省建筑能源审计实施细则〈试行〉》,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发出“关于在省直机关和大专院校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的通知”,全省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现已逐步展开。随着节能服务市场需求的日益增长,我省积极探索节能服务产业化,引入有实力的节能企业提供节能服务,其中武汉中南商业大楼节能改造的经验还上了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
2、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一是我省建筑节能尚处于起步阶段,全社会建筑节能的意识有待强化。我国北方寒冷地区,早在1986年就已实施节能设计标准;而我省地处南方冬冷夏热地区,2001年才开始实施节能设计标准,可见我省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目前社会各界对建筑节能的意义虽已形成共识,但在认识的深度和广度上还不够,缺乏紧迫感和主动性,缺乏客观的执行、评估标准及推广手段。同时,由于建设领域大多是传统产业,现阶段仍沿袭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传统发展模式,“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远未发挥出来。对依靠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强有力的推进措施。
二是已出台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远不能适应我省建筑节能发展的需要。我省对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过程,还未形成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县(市)对建筑节能的管理更为薄弱;目前实施的节能设计标准不够细化,可操作性不强;缺乏调动各方利益主体积极参与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经济激励政策;建筑节能产品、材料和技术的研发滞后,可选择性不足,高科技、高效保温建筑材料的开发应用范围较窄;特别是立项时对节能的评估认证、施工过程中的监管检测和验收等检验节能成效的手段和环节,尚无强制性标准规范,容易产生节能建筑不节能的现象。
三是建筑节能市场缺少引导和监管,难以形成产业化。据资料显示,2006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总值达到82.55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74.5%;综合节能投资达到63.3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06.9%;节能产业产值增长速度之快,市场前景可见一斑。与之相比较,我省尚有较大差距。省内不少新近开展建筑节能的地市反映,当前我省建筑节能市场鱼目混珠,以假冒伪劣产品和技术低价竞争的情况相当普遍。这不仅影响工程质量和寿命,而且导致建筑节能市场良莠不齐,难以形成产业规模。
四是机制不健全,经费投入不足,建筑节能工作整体推进缓慢。从研发机制看,一方面,政府缺乏完善的专项规划及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具有前瞻性的技术政策和标准规程,缺乏建筑节能评估、咨询、监查、鉴定、产品研发的基地和平台;另一方面,一些具有一定基础和实力的科研单位又苦于机制、资金和人员调配等障碍,无法深入开展研究,自身优势和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从管理机制看,我省“墙改办”自1997年成立以来,在组织、贯彻、执行墙改政策,传播科技信息,推广建筑节能成果等方面虽发挥了较大作用,但由于职能所限,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缺乏统一领导和统筹安排,缺乏宣传、沟通、推广和贯彻的平台,尚未形成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从投入机制看,由于我省建筑节能尚处于起步阶段,仅既有建筑面积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工程量就十分巨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急需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投入节能专项基金,拓展投融资渠道,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建筑节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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