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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梁子湖地区保护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与建议
省委、省政府对梁子湖保护与发展问题十分重视,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将梁子湖的生态和水资源保护放到显著地位。维护好、保护好、利用好梁子湖地区特有的生态功能,构建生态型武汉城市圈,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战略任务。为此,借鉴国内外部分大湖治理的经验,结合梁子湖地区的实际,从区域协调、政策保障、法律监管、考核评价等四个方面,提出若干政策措施与建议。
(一)在促进区域协调保护与发展方面
在宏观领导层面上。成立湖北省梁子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市政府领导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梁子湖保护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在区域协调层面上。打破行政区划、行业体制的条块分割局面,推进区域协调合作,成立包括武汉、鄂州、咸宁、黄石和省直相关部门在内的“梁子湖地区协调发展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区域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定期召开会议,就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形成决议和部署工作。
(二)在建立和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方面
做好功能区划编制。根据梁子湖流域、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保护目标,在充分考虑流域水环境容量、确定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科学制订和实施流域经济、社会、人口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合理控制人口和城镇发展规模,优化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布局,控制农田、城镇和工业建设项目向梁子湖周边发展。梁子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重要保护水域沿岸5公里范围内、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沿岸两侧各1公里范围的区域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抓紧编制完成生态功能区划,与武汉城市圈四类主导功能区划相协调。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格控制产业发展规模和强度,按照生态要求实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发展模式的转变,使少排污或者不排污的生态型产业成为主体,让排污明显的产业和企业坚决退出。积极有序地推动生态型农业和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努力形成对梁子湖珍贵生态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协调统一。根据国家、湖北省和武汉城市圈产业政策,结合梁子湖地区实际,抓紧编制《梁子湖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出鼓励、限制等分类指导的产业目录及措施。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将梁子湖水域、岸线和梁子岛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提高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承载能力,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切实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能力,控制并逐步减少经营性水产养殖及围栏养殖,有效降低农业生产面源污染、水产养殖氮磷污染、工业废水排放污染和居民生活污染。提高新建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上收一级管理,禁止转移或引进污染项目。停止环评审批流域范围内的化工、造纸、印染、纺织、畜禽和水产养殖的建设项目。对涉及梁子湖地区的重大开发建设项目实行听证制度。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坚持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合理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国家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行优化、重点开发区域对限制、禁止开发区域,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对退耕还湖、退耕还林、移民扶贫等资金支持,加大对重点支出项目的财政保障,优先支持交通、通讯、电力和污水处理等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改善梁子湖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水平。加大对粮食产区的投入和农副产口加工、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税收优惠。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拓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金筹措渠道,与政府转移支付相结合,建立梁子湖地区生态保护基金,以统筹实施各项重大措施和建设。根据国家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和重要资源市场定价机制,通过提高相关资源使用价格(如水价),集中一部分资金用于重要水源地和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在提高有关产业环保技术门槛的同时,还要探索提高环保市场价格门槛,推进排污权和排污量市场交易的探索。对于因生态建设而使收入降低的群众,要给予补偿。逐步扩大排污收费的范围,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三)在加强法律监督与执法管理方面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区,是实现梁子湖地区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保证。一是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要清理、废除各种不利于生态建设,不利于区域协调和城乡协调的规章制度,积极研究形成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有利于生态保护和功能建设,有利于建立和完善跨市域协调机制、有利于促进各方面协调发展的新规章。三是对梁子湖地区的生态保护进行地方立法,在现有水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跨行政区域的流域性立法——《梁子湖管理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依法加强和协调梁子湖生态建设的各项工作。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继续把梁子湖水污染防治作为人大执法检查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转变梁子湖管理局职能,对梁子湖水域实施相对集中执法。
(四)在改革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方面
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地方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尤其要树立梁子湖地区“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生态优先,适度发展”的观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发展。政府工作的主要导向和重点,要由过去的以经济增长为主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导,将维护生态功能,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积极推进经济社会转型。
改革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在梁子湖地区经济社会转型中,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特别是把湖泊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情况纳入沿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实行生态保护和修复优先的绩效评价,主要评价水质、水土流失、森林覆盖率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保状况和公共服务水平等,弱化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投资和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等指标。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生态环保意识,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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