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全生产到安全发展,这决不仅仅是一个称谓和提法的改变,也决不是应对安全事故发生的权宜之计。它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义,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价值追求。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这是我们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
近些年来,国家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同时,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部分行业和领域特大事故多发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2006年全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2.6%和11.2%。虽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所减少,但形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为什么一再强调安全工作,一再紧抓安全工作,而收效却仍不理想呢?这值得我们深思。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全国特别重大事故上升,煤矿、火灾、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特大事故上升,部分地区特大事故上升;危险化学品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多发。值得引起人们注意的是重大未遂伤亡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涉险人员众多,仍然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并把安全生产作为解决当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到构建和谐湖北的总体布局之中。2006年11月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通过的《关于解决当前群众切身利益若干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将安全生产作为推进平安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前不久召开的省第九次党代会,俞正声书记在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近几年来,由于各方面的积极努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但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事实说明,要真正实现安全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需要从政治(法律)、经济(科技)、文化三个层面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探索途径。
一、从政治(法律)层面分析,实现安全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在利益驱动下,矿难频发,事故高发势头殊难遏制,有的甚至顶风上,无视中央权威、无视国家法律、无视职工生命。这反映出在中央与地方职能权限划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权力监督等方面还存在着需要调整改革的地方。
安全事故频发背后存在着各种利益与风险的较量。一方面,在片面政绩观的导向下,在唯GDP指标的政绩考核中,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对待安全生产的态度是复杂的:经济高速增长阶段,资源的稀缺性使矿山资源成为当地政府做大GDP指标的重要渠道,低成本投入与高回报诱惑难以抵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安监部门要求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同志具体负责,这种高压态势也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承担着掉乌纱帽的巨大风险。另一方面,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由于行政管理的一些弊端,权力寻租的腐败温床依然存在,权力入干股的隐蔽性使官商勾结、官煤勾结难以取证。据媒体报道,2005年8月7日,广东大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死亡矿工123名。此前四年,2001年7月,时任广东省省长的卢瑞华要求对包括大兴煤矿在内的6个煤矿一律关停,但这些煤矿却能逐步通过兴宁、梅州市及广东省煤炭工业局的验收,并在未获得“四证一照”(矿长资格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开始开采。大兴煤矿特权源于矿主曾云高的特殊身份(商人,人大代表,警察),以及若干“影子股东”的庇护。由于这些原因的存在,我们常常看到国家三令五申,到地方却层层衰减,矿主们我行我素的局面,有的甚至顶风上,无视中央权威、无视国家法律、无视人的生命。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造成若干矿难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些现象的存在极大地危害着党和政府形象,威胁社会安定。
对此,政府应明确自身责任,维护政策法令权威,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法治理念,切实保障和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安全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1、要明确政府责任,倡导和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相应的财税体制,明确中央地方职能权限。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惩安全生产监管失职渎职人员,痛下决心铲除官商勾结现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真正落实政企分开,严禁公务人员参与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2、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命和价值。生存和生命安全是人的第一需要。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在经济建设中顾及人的生命和健康,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起码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就要把经济增长方式转移到依靠劳动者素质提高和依靠科技进步上来,不能依赖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那些积累剩余价值的方法,更不能像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那样靠劳动者的血汗甚至生命去换取。社会是由社会成员、家庭、企业、社区这些基本的细胞构成的,保障安全生产就意味着家庭幸福、经济效益与社会和谐。
3. 依法监督管理,严格执法。现行《刑法》规定,触犯法律导致安全事故判处有期徒刑最多不超过7年,量刑偏轻。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罚款最多20万,处罚偏轻,需要改革完善。当前《安全生产法》仍然存在执法不严,惩处不力现象。一定要明确,不作为是违法,执法不严也是违法,一定要严格执法。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种监督的作用,形成一个多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系统。
二、从经济(科技)层面分析,一般说来,经济快速增长期也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同时,因为增长方式粗放,科技水平偏低,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经济快速增长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挑战。一般来说,经济快速增长期也是事故易发、多发期。目前我国高耗能、高污染、高投入、高排放,低回报、低收益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为了创造占全世界4%的GDP,代价是消耗了占全世界31%的煤炭、29%的钢材、8%的石油、45%的水泥。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效益速度质量方面求得均衡。我国的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人口、资源、与经济发展明显不协调。实际上,当人口与资源高度紧张的矛盾压力遭遇经济快速增长时,资源的稀缺性在市场配置中就释放出其巨额价值来。尽可能占有开发更大规模资源,尽可能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去占有和开发资源,成为一些企业主连同地方官员的主要追求。安全责任、安全投入退居次要地位。企业经理人会在安全投入、事故概率、损失赔偿、罚款及投资收益之间进行机会成本计算: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培训教育并不能带来直接效益,相反会加重当期投入,增加生产流动资金负担;即使酿成重大事故,赔偿和罚款的数额相对于产出的效益来说不啻九牛一毛,这不是简单的侥幸心理,而是精确的经济理性计算。
经济发展的区域差距、行业差距、贫富差距为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提供了丰富的廉价劳动力。全国已经有1亿多农村劳动力转移,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随着城市化的进程的推进,还将有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但目前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大都从事着脏、苦、伤、累、险的工作,主要分布于煤矿、建筑、城市环境卫生等行业。劳动力买方市场的存在使雇佣方能够把工人报酬压到最低,甚至不考虑改善恶劣的劳动环境和劳动防护条件,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遭受极大威胁。
科技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生产工艺和防护设备的水平。我国科技还比较落后。一些行业重大技术攻关尚存在缺失,煤矿瓦斯形成的机理、瓦斯防治手段、奥灰水患、静电危害、高压井喷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在国外,由于有先进的生产设备,死亡人数仅为我国的几十分之一。而在我国,那些引进了国外生产设备的企业死亡人数明显要少于其他企业,大型企业明显要少于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明显少于私营企业。
对此,要全面协调经济增长和安全发展,努力寻求发展速度与社会和谐程度的平衡点。
1、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要着力引导企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把生产的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不断推进科技创新,采用新的工艺和生产技术,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淘汰落后工艺和陈旧设备,努力降低耗能。改革资源税费制度,理顺资源价格,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使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及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开发新能源、新技术,从而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是企业管理、科技进步的综合反映,安全需要科技的支撑,实现科技兴安。企业要采用先进实用的生产技术,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国家要积极组织重大安全技术攻关,研究制定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2、转变经营者的观念,发挥安全生产的隐形经济杠杆作用。安全生产作为一种潜在的经济效益,长期以来被很多经营者忽视。安全生产作为一笔无形的资产,可以提高企业的荣誉和形象,保证企业发展活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劲。安全需要投入,企业是安全投资主体,要按规定从成本中列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财务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国家和地方要支持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要制定源头治本的经济政策,并严格依法执行。加大惩罚力度,提高安全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和罚款标准,没收非法所得,根据《安全生产法》并处1倍到5倍的罚款,使企业经理人在机会成本计算中不得不增加安全投入。
3、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步伐,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性障碍,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尽快减少因贫穷而在不法企业中作业的可能性,就会自动抵制不法企业,就会自觉监督不法企业。不法企业就会因无人作业,有人监督,有人抵制而自行倒闭。
三、从文化(社会)层面分析,现阶段,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仍不牢固,政府、社会、企业、公民个人的安全意识仍然有待提高。
安全是企业和社会永恒的主题。全国有26000个煤矿,10万个非煤矿山,58000个加油站,机动车1.1亿辆,铁道和公路交叉口有1.3万个,每天民航起落飞机1万架次,船只150多万艘。这么庞大的安全监管范围,风险是绝对的,关键是想方设法控制住这些风险而不使其形成事故,也只有依赖全社会安全意识的提高才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减小损失。安全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塑造公民、企业、社会关爱生命、注重安全的良好行为习惯和生产生活方式。
有的人片面认为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抬高了市场准入,影响招商引资;安全投入又影响财政收入、影响经济效益。有的地方抓安全工作只是做表面文章,满足于开会转发文件;一些企业负责人,摆不正效益和安全的关系,只讲利润和产量。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由于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不走人行横道、翻越交通护栏的现象比比皆是,对涉及自身生命安全的行为都如此率性随意,反应出全社会安全文化建设的缺失。
对此,要举起安全文化建设旗帜,推进企业评价与舆论监督,促进社会稳定、持续、和谐发展。
1、培养全民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安全知识报告、讲座、讨论、辩论、竞赛等各种各样的方式和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强化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使人们监督企业和抵制不安全生产行为。全面加强和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让安全文化成为企业优秀文化中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行业和企业要确立具有自己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落实各种事故防范预案。在生产过程中应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给职工以更多的人性化关怀,尽可能避免事故发生。
2、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文化指标的评价,大力发挥新闻监督的制约作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考核企业时,除了考察规模、利润、环境污染等最基本的硬性重要指标外,还要把企业安全因素和文化建设状况,特别是安全文化建设纳入企业评估的软性首要指标。同时大力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其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而对于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应给予曝光,敦促其立即改正和关闭。
3、大力培育企业家社会责任, 完善企业家评价机制。企业家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他们的经营理念和责任意识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企业事故发生的机率。我们应让企业家了解利润和效益确实是企业的生命,但安全同样也是企业的效益和生命。只有给员工更多的安全感,更多的人文关怀,他们才会产生更强的归属感,才会更加效力于企业,企业才能永葆青春,活力常驻。其次,还应把安全生产情况纳入企业家荣誉、奖励评估的范围,从而激励他们更加重视安全生产,更加关注员工健康,更加重视员工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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