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深入地研究我省实施开放先导战略、承接产业转移问题,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成考察组,于11月26日至29日赴广东就产业转移进行了考察。考察组赴深圳、东莞、广州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与三地有关部门及广东省发展研究中心进行了座谈。考察组认为,广东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经验值得湖北学习,教训值得湖北借鉴,广东产业转移的最新动向值得湖北研究。
一、 广东承接产业转移的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充分利用毗邻港澳、得改革开放之先的优势,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8年来,广东GDP年均增长达13.4%,GDP总量、进出口总额、利用外资额均居全国首位。成功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是广东取得这一成就的首要原因。以深圳和东莞为例,两市由原来的农业地区,从承接港澳台制造业转移和“三来一补”起步,目前已形成了全球重要的信息产品制造基地、仪器仪表制造基地、纺织服装生产基地、玩具制造基地。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介绍,外资企业占深圳GDP的45%,占工业增加值的70%、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的77%、工业投资额的60%以上、进出口总额的67%。东莞市经贸局介绍,东莞工业中外资比重占75%,GDP增长与外资投资额的相关系数高达0.9772。可见,外资企业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是深圳和东莞经济高速发展的关键。广东承接产业转移可供湖北借鉴的有三点:
一是“打基础、办实业、走正道”。这是中央领导在考察东莞后对东莞模式的描述。相对于与东莞一样具有毗邻港澳、得改革开放之先的其他沿海地区,东莞一直坚持扎扎实实地打基础,抓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的改善,政务环境的优化。东莞是全国率先进行集资和贷款修建基础设施的市,也是全国率先提出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的市。据介绍,有的企业在从东莞转移到其他地区后,因为找不到和东莞一样好的投资环境,又回流到东莞。东莞一直坚持引进实业,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走工业化道路这条正道发展东莞,没有参与走私、金融投机等所谓的快速致富之路,所以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当其他地区饱受金融坏账之苦时,东莞成了广东省的“金融绿洲”。东莞1985年撤县设市,1988年升格为地级市。但东莞没有像其他地区一样,忙于新设县级行政区和干部职位调整。而是仍采用市管镇的体制,鼓励干部在原来的岗位上打基础、办实业、走正道,再根据干部的政绩给予县级或副县级的级别。20多年来,东莞的干部特别是市级和各镇区的主要领导相对稳定,为各级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打基础、办实业上提供了好的环境。正是东莞20多年来坚持打基础、办实业、走正道,才创造了闻名于世的“东莞奇迹”。
二是将招商引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建设、本地特色的产业集群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紧密结合。珠三角各地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早期,曾经历过一段全民招商、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时期。但这种散、乱的招商引资方式形不成有效的长期竞争力。后经研究国际产业转移经验,提出了产业向特色产业园区和开发区集中,进而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如深圳的信息产业、手表产业、仪器仪表等产业,东莞的信息产业、服装产业、家具产业、玩具产业等。广东经验表明,相关产业的企业聚集在同一园区,既有利于园区内企业分工协作,增强企业竞争力,也有利于增强对同类企业的吸引力,增强园区竞争力。而引进产业集群的关键又在于引进龙头企业和本地已有产业的资源配套能力。如深圳、东莞在引进几家电脑整机厂后,吸引了大批配套的电子信息产业云集深圳、东莞,而强大的配套能力又进而吸引了通讯设备、手机制造商等产业。
三是承接产业转移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珠三角地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经济上的巨大成功,但也付出了极大的环境代价。珠三角地区水污染、大气污染已相当严重。考察中,广东的同志对当初引进产业项目时没有坚持环保标准,过于急功近利深感遗憾;并对湖北的青山绿水表示大为羡慕,希望湖北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将广东的教训引以为戒:一定要坚决拒绝污染,防止恶意圈地,打造投资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发展之路。
二、 广东产业转移的最新动态
珠三角地区经过长达20多年的高速发展,开始面临可持续发展的挑战,出现了四个“难以为继”:土地有限、人口不堪重负、市政资源压力沉重、环境承载力严重透支,因而提出了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和产业向外转移的过程已经启动。
从政府层面来看,广东省及珠三角各市政府已作好应对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的准备。
2005年初,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低附加值产业向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转移,并确定了“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自主、互惠双赢”的原则,在省内山区和东西两翼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园,由当地政府和珠江三角洲各市县政府联手共建,省财政资助,三年内产业转移工业园内的财税收入可由两地政府协商分成。据了解,目前在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已落实了23个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珠江三角洲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产业转移项目多数转移到了相关的工业园区。
深圳市根据本市土地、人口、市政资源、环境“四个难以为继”的紧约束条件,提出实现从“速度深圳”向“效益深圳”的发展战略转变,遵循“消长平衡”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产业发展规律,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产业转移,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深圳计划将深圳建成大企业总部聚集区和物流中心区,鼓励大型企业将制造基地外迁,将总部、营运、物流留在深圳。按广东省要求,深圳在广东省内建了5个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响应国家关于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要求,深圳市开始探索建设异地工业园。目前已启动重庆(深圳)工业园、湖南衡阳(深圳)工业园、江西吉安(深圳)工业园、云南昆明(深圳)工业园,还在与其他地方洽谈建设深圳工业园。这些异地工业园大都由政府引导,企业或行业协会与当地政府投资兴建。按照国家“走出去”的战略部署,深圳市还在规划在越南建设境外深圳工业园。
东莞市在土地资源、人口资源、水电资源、环境保护的压力下,提出了经济、社会双转型,要由分散主导向集中主导、外延主导向集约主导、制造业主导向制造业服务业并重转型,计划用10年时间完成产业结构的升级。东莞在广东省内建设了8个产业转移工业园。加强了与泛珠三角区域中的中西部地区合作,如2006年与中西部地区合作项目37个,2007年合作项目41个。
据我们了解,珠三角地方政府面对产业转移存在一种尴尬心理。一方面希望通过产业转移,为本地产业升级腾挪空间,一方面面对各地希望承接产业转移的热情,特别是国家推出促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的政策后中西部地区表现出的热情,又担心产业转移进程过快,导致本地产业空心化。因此,珠三角各市政府普遍希望产业转移能够有序进行,对大规模转移,特别是远离珠三角地区的转移持敏感态度。深圳市在对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已出台的2007年第44号文和对拟出台的进一步限制沿海加工贸易发展的有关文件研究后,认为44号文新增的1853种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占深圳市加工贸易出口额的2.8%,涉及企业银行台帐保证金11.9亿元;但拟出台的有关文件会进一步增加有关企业的成本。因而建议中央暂缓增补新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对“国货复进口”(指珠三角地区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内企业原材料通过香港转口后再进口)等问题宜疏不宜堵。
从企业层面来看,产业转移的趋势已经出现,但转移的原因、目的地和方式多样化
由于产业转移规模的敏感性,无法得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的总体规模。但从有关资料分析,从2003年开始,产业转移已成一定规模。据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分析资料,东莞一个镇有1300家加工贸易企业,三年多来,已有近1000家企业转移出去;深圳的仪表行业、机械行业、玩具行业转移的趋势较明显;佛山的陶瓷行业转移较明显。2006年底,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曾对119家外迁工业企业进行调查,发现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机械、玩具、仪器仪表等行业;企业性质主要是加工贸易企业和三资企业;外迁的目的地主要是广东省内,占88%;外迁的原因大企业主要是用地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小企业主要是房地产、厂房租金和人工成本过高。也有少数企业欠环保帐、社保帐、欠薪、欠税,在地方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后被迫外迁。综合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深圳、东莞等地资料,已经或计划转移的企业可分为三类:一是“两头在外”的纯加工贸易企业,由于它们的原材料和产成品都依赖国际市场和便捷的海运物流,它们转移到内地的可能性很小,一般会就近转移到广东省内或国内其他沿海地区,甚至转移到东盟或南亚国家的沿海地区。二是市场主要依赖国际市场,但原材料和配套已演化为依赖国内市场的企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内及珠三角地区已形成了强大的产业配套能力,很多原来“两头在外”的企业已转型为依赖国内原材料和配套产业,在国内形成了新的产业链分工。如在深圳的电子信息产业中,国内配套的份额打印机达91%、PC机达80%、激光视盘机达64%。甚至武汉都参与到了珠三角的产业链分工中,如我们在珠三角多个开放区和企业考察时,发现武汉的大学和科研单位参与了当地的研发项目,开发区和企业也都对武汉地区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研发能力给予很高的评价。这类企业有可能转移到内地原材料、资源所在地或者配套能力强的地区。第三类企业是转型为开拓国内市场,或拟在国内扩大生产能力的企业。随着我国内需规模的日益扩大,国内市场对这类企业的重要性日益明显。很多原来在珠三角从事加工贸易、面向国际市场的企业近年来转向开拓国内市场,如国际知名品牌服装、鞋类企业。深圳本地知名企业如华为、中兴公司,也在积极寻求在国内布点,以应对深圳高昂的房价和土地约束,如中兴公司近年来在沈阳、重庆、南京等地建设了研发中心或生产基地,并计划在西安再建一个最大的研发中心。这类企业是拥有区位优势、人才优势和营商成本优势的内地城市可以争取的。
三、 对我省承接产业转移的建议
1、扎扎实实地抓好湖北的投资环境建设。东莞市20多年来坚持“打基础、办实业、走正道”的经验值得湖北借鉴。投资环境仍是我省开放和发展的瓶颈,需要我省各级政府扎扎实实地抓好投资环境建设。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精神,我省需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在上一轮简政放权的基础上,我省需要新一轮更大力度的简政放权,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凡是可以下放的权力一律下放,凡是可以取消的收费一律取消,凡是可以精简的审批一律精简”真正落到实处。用开放的思维指导我省的行政体制改革,在确定哪些权力该下放、哪些行政审批该精简、哪些收费该取消时,除尊重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的需要外,应公开征集企业、公众、基层组织等被服务对象的意见,并由第三方机构开放式地制定实施方案,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实施。结合电子政务工作的推行,将多数行政审批、年审、报表报送等业务转移到电子政务平台上,把我省各级政府建设成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在社会公众监督之下的服务型政府。
2、协调编制全省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的特色产业规划。首先,应当明确各地开放区和工业园区是我省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主体,避免遍地开花的开发模式。其次,明确各地的开放区和工业园都应围绕一个或几个产业集群作为自己的特色开展主题招商。编制全省性的指导各地承接产业转移的规划,既是发挥我省整体优势、避免招商过程中的恶性竞争的需要,也是建立我省各地各具特色的产业优势,增强各地产业配套能力、产业聚集能力的需要。我省可借鉴国家发改委为各省、区、市编制优先发展产业的做法,为各市、州、县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编制优先发展产业和优先承接产业规划,协调各地的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可先行在武汉城市圈范围编制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规划,按照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协调武汉城市圈的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然后在襄樊、宜昌及全省编制承接产业转移规划。承接产业转移规划应和全省及各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规划相协调,严格控制引入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和企业,促进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发展的和谐进行,并形成产业合力。
3、 增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的针对性。根据国际产业转移的经验和我们在珠三角考察的情况分析,一轮产业转移大概需要经过十年的时间,并且转移的过程往往非常复杂。我们既不能认为沿海产业转移到内地是发展规律使然,无须付出太大的努力就能承接沿海的产业转移;也不能认为产业转移面临重重困难,我省难以作为。我省应根据自身的产业优势、区位优势、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避免和其他沿海欠发达地区和更临近沿海的地区在承接“两头在外”的劳动密集型、低附加值加工贸易产业上展开恶性竞争,而把重点放在吸引那些有意拓展国内市场的产业和那些依赖国内配套、而我省又能提供或发展相应的配套的产业转移上。通过和深圳等地的比较分析发现,武汉市在高科技产业上的优势比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的优势更明显。由于国内普通工人比科技人员的流动性更强,深圳普通工人的工资约比武汉市高出50%,但科技人员、专业人员的工资则比武汉市高出100%-200%。武汉市应充分利用我省高校密集、科研院所密集和人才密集的优势,吸引这类产业里的高科技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和跨国公司落户武汉。充分利用服务业外包不受地域限制、不受海运成本约束的特点,将武汉发展为国际服务外包承接基地。省市联手,加大武汉国际航空港的建设,积极争取开通武汉到欧、美、日等国家的国际航线,为武汉承接国际服务业外包提供交通便利。
4、 加强和沿海省市区域合作和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信息联络工作。随着国内市场一体化进程加速,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合作进程也在加速。我省应积极加强和临近的长三角区域和泛珠三角区域的经济合作和联络。同时,加大对跨国公市和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信息联络和信息收集力度,为吸引这些企业到湖北投资兴业做好准备。
(执笔:文元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