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经验,按照中央对公用事业改革的要求,我们建议把我省公共产品服务方式市场化改革提上议事日程,明确需要改革的公共事业领域、公共产品,研究制定市场化改革办法及政府监管方式。
6、经营性事业单位企业化。“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是中央提出的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确立的重要改革任务之一。建议在全面核查、科学分类、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以营利为目的或具有经营和营利能力、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活动的省属(部门属)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并制定改革方案。对具备改制条件的,将经评估后的净资产通过市场竞标转让或协商转让的方式,公开转让给内部职工、社会法人或自然人,依法组建成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对不具备改制条件的经营性事业单位,难以正常运转的单位,通过清理予以撤并重组。通过改革,实现经营性事业单位退出事业机构序列,人员退出事业编制身份。
7、机关后勤社会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许多政府部门都建立了庞大的后勤服务体系,为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行政运行的成本,特别是由于各部门占有的国有资产的不同,加之管理失范,使部门间福利待遇差距悬殊。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非常有必要在总结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将省直部门办的后勤机构,如宾馆(饭店、招待所)、疗养院、食堂、门面等纳入到国有资产管理,实行与所属单位的彻底脱钩改革,能改制为企业的坚决实行企业化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亦应推行社会化改革。
三、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工作重点及建议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1)按照凡是可以下放的审批权限一律下放的要求,将20个扩权县享受的经济管理及审批权限,扩大到所有县(市),并在2005年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后正式出台。(2)以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为基础,通过授权、委托代理等形式向下级政府和部门下放管理权和审批权,研究和出台《湖北省备案制管理办法》。(3)对涉及县域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微观管理事务,省级政府部门不再审批,交由市县管理;对有关资格、资质认证等一般性市场准入审批项目,尽可能下放给市县。
2、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一是在对法律、法规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全面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精简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并向社会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目录;二是及时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做到国家取消的审批事项我省一律取消;三是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审批的实际意义不大的事项,可通过试点的形式总结经验,逐步取消。
3、进一步推进审批方式创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改革与发展“三个三工程”的意见》,从五个方面积极创新审批方式:一是实行并联审批制度;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推行“超时默认制”;四是推行备案监管制;五是推行网上互联审批。每一种审批方式,都要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相关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二)大力降低行政成本
1、强化编制和预算管理。在完成机构、职能、编制法定化工作的基础上,实行编制和预算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大力推进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行政部门超预算开支,加强机关财务审计。[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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