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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贯彻省政府1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的咨询研究机构建设

作者:  发布日期:2006-3-17 17:06:54  阅读次数:

    以贯彻省政府1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的咨询研究机构建设

 

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5]1号)是省政府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全面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文件,标志着我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工作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即由观念和认识上重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转到机制和制度上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上来,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落到实处。这是一项完善决策方式,增强决策能力,提高决策效率带根本性、长远性的制度建设,既是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客观需要,又是咨询研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内在要求。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省政府咨询委员会都是全省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工作机构,都具有为省政府决策咨询的职能,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进程中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要紧紧抓住这个机遇,不断改革和完善决策咨询体制,采取具体措施,积极贯彻落实1号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深入理解把握1号文件的基本精神。

1、通过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与程序,进一步健全了决策规则、规范了决策程序、强化了决策责任,把咨询与决策真正融为一体。从行政决策的基本规则上,明确了咨询研究工作的职责;从行政决策的主要事项上,拓宽了咨询研究的领域;从行政决策的一般程序上,把行政决策的评估与修正纳入一般程序,拓展和完善了咨询研究的功能。来源湖北决策咨询网

2、通过建立完善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本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专家咨询制度,把专家咨询论证纳入行政决策的重要环节和必要程序。文件明确了要充分发挥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在专家咨询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对于提请省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起草的重要地方政府规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求省政府咨询机构论证评估和专家咨询论证。

3、通过努力营造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明确了要改革和完善决策咨询体制,从而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省内及国内外智力资源。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决策咨询机构的职能,增强政府系统咨询机构的活力,省政府咨询机构要成为全省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工作机构。这意味着机构的职能得以拓展,既具备咨询机构的职能,又具备工作机构的职能,即:组织、指导、协调、衔接的职能。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作为省政府咨询机构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工作机构的职能,除加强自身研究外,还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行政决策的立项、前期调研、论证、评估与修正等决策咨询工作。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尽快形成多层次、多学科的智囊网络,实现智力资源共享。

4、通过设立省级决策咨询奖,进一步调动全省咨询研究机构参与行政决策的积极性,提高政策咨询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设立省级决策咨询奖是省政府赋予省“中心”网络社会力量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决策咨u询与评估机制的重要内容,必将对进一步调动科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整合全省科学研究资源、增强科学研究队伍的活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充分发挥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在专家咨询制度中的主导作用

5、修改《湖北省政府咨询委员会章程》,建议调整届期,由现在的任期五年调整为三年。

6、制定《湖北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要对咨询委员会的地位、作用、职责任务及活动方式,对咨询委员的构成、权利和义务,对咨询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当前要做的工作是:稳定并发挥好咨询委员的作用。建议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聘任咨询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适当核减咨询委员在其所在单位的业务量,咨询委员的年度考核应包括所在单位和咨询委员会两个方面以及为咨询委员履行公务应提供的必要条件等

7、制定省政府咨询委员会调整方案。(!)人员结构调整。在基本保持现有委员人数的基础上,考虑年龄、身体、参与咨询的积极性等因素,调整1/4的委员。补充的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理论素质高,眼界开阔,有决策思维;了解熟悉省情;有真知灼见,敢于提出不同观点,仗义执言;乐于并积极参加咨询委员会活动。补充的委员应以中青年专家为主。(2)专业结构调整。应补充完善熟谙法律、金融、环保、城建、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专家,还应增补少量的自然科学专家。咨询委员中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从事实际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大型企业的委员。(3)组织结构调整。建议秘书长由省“中心”在任的领导担任,同时增设副秘书长1名,从咨询委员中选择研究能力、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委员担任。(4)增加特邀委员。遴选全国著名的专家学者3--4名作为特邀委员。为做好委员的增补工作,我们拟采取内外结合的办法。对外采取自愿申请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委员;对内采取省“中心”推荐,函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推荐以及征求人事部门意见等三种形式。对于暂时不能进咨询委员会的,拟建立人才库,作为咨询委员会的补充力量。

8、成立省政府咨询委员会专业咨询工作组。根据行政决策的需要,咨询委员会内设综合、工业、农业、科技社会等若干专业咨询工作组,各组确定一名组长和一名副组长,在咨询项目完成过程中担负相应的职责。专业咨询工作组与省“中心”的相关处室对应,并与省政府分管的副省长相对口。咨询委领导成员每人重点联系一至二个专业咨询工作组,负责协调、指导各专业咨询工作组的工作。

9、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1)会议制度。一是参加省政府重要会议。省政府的重要会议如省长办公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其它专题会议,凡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建议邀请相关咨询委员参加,并设立咨询委员专席。二是省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安排一次座谈会,就省政府关心、操心、担心的问题,请咨询委员提出咨询意见。座谈会形式多种多样,可以在省政府开,也可以在咨询委员所在单位开;可以是很正式的,也可以采用茶话会、午餐会等形式,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增进相互了解,逐步建立互动互信的关系。三是开好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业咨询工作组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会议。四是组织好咨询研讨会。就省政府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组织邀请省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开展咨询研讨活动。(2)考察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委员轮流赴省内外开展考察活动。一是省领导外出考察可视内容安排咨询委员同行;二是根据课题调研的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委员外出考察。(3)课题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课题任务、研究目标、组织形式、参与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咨询委员每年至少应提交1份咨询研究成果或决策建议,并将其作为咨询委员任期届满后进行综合考评的内容之一,对其中的优秀成果或建议,要予以奖励。来源湖北决策咨询网

10、建立决策咨询的评估与反馈机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咨询委员开展咨询活动的情况,并做好相关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对省政府行政决策咨询事项,包括行政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评估及修正的过程中,咨询委员提出的咨询建议的采纳情况和实施效果,要及时反馈给委员及其所在单位,并制定《咨询建议评估表》,对咨询建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进行跟踪评估。

11、提供经费保障。咨询委员会要设立专户管理资金,专款专用,对咨询委员会的重大课题,实行专项资金保障。

12强化对咨询委员会工作的支持。咨询委员是我省重要的智力资源,要尊重咨询委员,支持委员开展广泛的决策咨询活动。咨询委员凭有关证件,有权到省内有关部门、市、县以及企事业单位进行与决策咨询任务有关的情况调查、资料收集,各有关单位要提供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事项以外的决策信息;各有关部门要将涉及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定期报送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分送给咨询委员。

三、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咨询机构作为全省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工作机构的职能

13、参与和组织全省重大决策事项的前期调研。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作为省政府直属的政策咨询机构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全省重大决策工作计划,参与和组织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前期调研,要依托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开展调查研究,提供研究成果。一是要依据重大决策事项,确定研究的重点,并纳入年度课题计划;二是要按照课题所涉及的不同领域,吸纳相关的咨询委员,并与“中心”自身的研究力量组成课题专班开展调研;三是要为课题调研的全过程提供必要的服务,提供良好的咨询研究环境。

14、当好省政府与咨询委员联系沟通的桥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省政府与咨询委员会之间的桥粱和纽带,对于省政府安排咨询委员会参与的行政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评估与修正活动,省“中心”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各研究处室要加强与对口的专业咨询工作组的联系,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要依托咨询委员会,更好地完成省政府布置的课题任务,对于重大课题要请咨询委员参与调研,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

15、广泛联系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民间咨询机构等共同做好行政决策咨询工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要加强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民间咨询机构的联系,以课题为纽带,以服务行政决策为重点,开展广泛的合作。充分发挥省政府咨询委员会的作用,联合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与行政决策咨询,积极引导民间咨询机构为全省的行政决策建言献策。

16、加强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制定《湖北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强化组织联络、协调管理、保障服务等各项职能。建议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恢复为2001年机构改革前的单设机构,并与科研管理处合署办公,办公室定编为5人,编制在省“中心”内部调剂。进一步搞好宣传工作。每年出版一本《湖北发展研究报告》,并继续办好《发展研究》,使《发展研究》成为向省领导提供咨询研究成果的重要渠道。争取由省人事厅发文,各单位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可将有省领导批示的咨询建议,视同权威期刊上的论文对待。每年编辑一本《湖北省情手册》,供咨询委员了解省情使用。同时继续做好对咨询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办公室要搞好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同咨询委员的联系与沟通,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办成咨询委员之家。

四、认真组织设立省级决策咨询奖的评选工作

17、《湖北省决策咨询奖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和条款:(1)奖励范围:全省决策咨询研究机构及其研究人员为决策提供服务的咨询研究成果。(2)奖励标准:依据对决策的参考价值和作用。对于有重要贡献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和被采纳并产生重要影响的决策建议,予以奖励。(3)奖励等级:根据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包括观点、方法和理论的创新程度;取得成果的复杂程度;研究成果的完善程度;对决策的参考作用、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综合评价,分别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奖励时限:评奖工作从今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此外,评奖的组织机构、申报程序、评审工作程序等具体事项也将在《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18、建议省政府将湖北省决策咨询奖纳入省财政专项资金,由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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