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办公会议汇报材料
(李春明秘书长批印)
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罗清泉省长指出:“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水平。”在省政府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罗省长强调:“把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理创新、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省政府办公厅要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完善规范政府行为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抓好组织实施。”根据罗省长的要求,在春明秘书长的主持下,省政府办公厅于2月25日召开了“改革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座谈会;2月28日,向省直22个部门发了《关于征求“改革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先后收集整理了28个省直部门对“改革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的意见和建议(附件一)、部分省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与做法(附件二);3月25日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前期工作汇报;4月7日召集相关人员进一步研究落实有关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形成了改革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工作的初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几年来我省改革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特别是新一届省政府成立以来,围绕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推行和探讨新的执政理念,以改革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为重点,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修改了一部分不合时宜的文件,废止了一部分完全过时的条款,研究出台了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章、文件和制度,政府行政更加科学、规范和透明,在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近几年来,省政府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分五批取消、分三批调整了省级行政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尤其是2003年出台的《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权限的通知》(鄂办发[2003]35号),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方面,省政府连续两年出台了《进一步改善全省投资软环境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03]22号和[2004] 29号)。积极推进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信用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03]25号),制定了《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鄂政发[2004]50号)。这些文件的出台,对不断改善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按照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政府的要求,省政府于2003年6月,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鄂政发[2003]20号);2004年10月,根据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对省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鄂政发[2004]43号)对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工作安排布局、会议制度、公文审批、作风纪律等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省政府与省人大、省政协工作联系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004年3月,省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省政协工作联系的若干规定》(鄂政发[2004]10号),主动接受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确立了省政府与省人大、省政协工作联系的制度。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4年11月,省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4]54号),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建设要求,向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三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着力建设透明政府。2004年5月,省政府发布了《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增加了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同年,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正式建立。截止目前,就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措施实施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召开了3次新闻发布会,树立了政府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四是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制度建设。根据俞书记和罗省长的批示,2004年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了对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方面的调查研究,并于今年1月10日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5]1号),规范和完善了行政决策的规则与程序;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本制度,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二、改革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的指导思想与今年的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总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理创新,建立决策、执行、反馈、调控与监督相协调的制度为重点,大力推进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法定化、行政决策科学化、行政执行法制化、行政监督制度化、政务信息公开化,不断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
(二)今年的工作任务
按照既谋划长远又着眼当前的原则,根据对省直28个部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参照外省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与做法,我们建议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推进政府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今年的工作任务初步确定为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政府职能,加强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建设。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是:修订和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公务员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等。
(1)修订和完善《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根据国务院今年修订发布的《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结合我省实际,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特别是结合新一届政府创新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的若干实践经验,进一步修订《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2)研究和制定《湖北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机构编制的法定化,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等问题”的精神,按照加强综合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在进一步修订省直机关“三定”方案的基础上,重新明确部门职能定位,明确职能交叉和多头执法事项的处理办法,把机构编制工作真正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3)研究和制定《湖北省公务员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根据党纪党规和即将出台的《国家公务员法》,研究和制定新形势下公务员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公务员廉洁从政,提高公务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完善社会管理政策和行政规章,建立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的运行机制。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是,研究和制订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食品安全和加强与改进中介机构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
(1)研究和制定《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若干专项应急预案。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即将下发的《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和标准,在我省去年研究的《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备案稿)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已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趋势,按照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突出自身特色、强化快速反应、形成协同机制等原则,研究制定《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逐步建立我省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机制及措施。同时,研究制定和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和机制,逐步构建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2)研究和制定《湖北省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暂行办法》。在对全省重要食品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定期向全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明确信息发布主体和责任、信息发布形式和范围,确保信息准确、可靠。
(3)研究和制定《关于加强中介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政府职能转变之后,大量的社会性事务将交给中介组织来办,但现有的中介机构状况并不能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应加强中介组织的培育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在市场准入、行业自律等方面的要求,改进政府对中介机构的管理,使中介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是,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建立健全审批监督,改进审批方式,扩大县市经济管理权限。
(1)《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68号),于今年6月底到期,应根据国家法律进行认真清理,及时取消到期没有升格为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调整暂时挂起来的非行政许可事项。
(2)研究草拟有关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审批事项相对集中的11个部门审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使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3)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对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可以由下级机关管理和属地管理的事务下放给县市,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4)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文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
4、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行政监督。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是,借鉴外省市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和制定行风评议和行政复议方面的制度。
(1)修改和完善《湖北省行风评议暂行办法》。在总结我省开展行风评议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规范化的行风评议制度,改进行风评议方式方法,畅通公众参与行风评议的渠道,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切实把行风评议纳入到部门考核体系之中。
(2)研究和制定《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若干意见》。强化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明确行政责任,提高行政复议效率,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信息化水平。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是,研究和制定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方面的规定或办法。
(1)研究和制定《湖北省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暂行规定》。在已经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重大决策事项、政府投资事项、承诺事项、招投标事项等重大政务信息对社会进行公告和公示,政府部门要把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规则等对全社会公开,把省直部门的政务活动纳入到统一的政务公开体系中来。
(2)研究和制定《关于加强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意见》。根据政务公开和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需要,研究和制定省直机关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具体办法,搭建信息共享、互通的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重复投资,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与水平。
三、责任分工的初步设想
按照总体推进、分工协作的原则,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将今年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各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并纳入今年重要工作之中,限期落实。具体分工如下:
1、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修订工作。
2、省人事厅、省编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起草《湖北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3、省政府办公厅牵头,从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起草《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省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同时,布置制定并审定各专项应急预案。
4、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会同省商务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研究起草《湖北省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暂行办法》。
5、省审改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行政审批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6、省监察厅牵头,会同省信息产业厅、省法制办等部门,研究起草《湖北省公务员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湖北省行风评议暂行办法》以及《湖北省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暂行规定》。
7、省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若干意见》。
8、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省发改委、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研究起草《关于加强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意见》。
9、省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清理和修订全省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文件。
10、省监察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关于加强中介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几点相关建议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改革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拟建立“改革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拟由省政府秘书长李春明同志负责,由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编制办公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参事室、省行政学院、省社科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组织协调,制订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责任,指导调研与文件起草,组织评估、论证和修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和文书处参与办公室工作。
(二)组织专家论证。各责任单位完成相关制度起草工作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各责任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经联席会议审定后,提请省政府讨论决定。
(三)总结交流经验。根据罗省长在省政府第四次全体(扩大)会上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召开一次全省“改革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经验交流会,通过交流,推动市、州、县的政府改革。经验交流会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典型发言由联席会议确定;会务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省政府研究室负责起草领导讲话材料。
附件:1、关于“改革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2、全国部分省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与作法
课题组负责人:杜祖森
课题组成员:刘月明 沈祖瑞 赵 晗
执 笔:刘月明 沈祖瑞
二OO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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