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供销社深化改革
服务“三农”的调查与建议
湖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4月中旬至5月下旬,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与省供销社组成课题组,就我省供销社改革与发展情况,赴武汉市、黄冈市、荆门市、随州市、大冶市、曾都区等地进行了联合调研。在调研中我们深深感到,省供销社系统自2000年以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精神,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不断深化改革,体制和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在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搞活农产品流通、活跃农村市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如何使全省供销社系统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还有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来源:湖北决策咨询网)
一、发展呈现出良好势头
1、扭亏增盈成效明显,经济运行质量逐步提高。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经营亏损的难题曾一度困扰着供销社的发展。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省供销社系统经济效益稳步回升,所有者权益不断增加,经济运行质量逐渐提高。1998年供销社系统亏损17.4亿元,1999年减亏2.2亿元,2000年扭亏为盈,实现汇总盈利96万元,2001年汇总盈利2618万元,2002年汇总盈利3149万元,2003年汇总盈利5263万元。到了2004年全系统实现盈利3369万元(不含棉花企业),当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考核的四项主要经营指标(销售总额、消费品零售额、直接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直接收购农民的农副产品)均跨入全国供销系统前10名。1996年以来,通过各种途径共减债减负39.86亿元,清退社员股金9.32亿元,累计上缴国家税费17.95亿元,职工收入逐年增长,2004年底,全省供销社所有者权益15.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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