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五”时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若干建议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提要:现阶段湖北经济同全国一样,呈现明显的粗放型增长特征。就我省而言,这种阶段性特征的形成,主要是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综合作用的结果。“十一五”期间,我省应紧紧抓住转变增长方式的机遇,采取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综合措施,努力实现五个提高,即: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自觉性;推进结构调整,提高优势产业集中度;实施科教兴省主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体制改革,提高经济市场化水平。
“十一五”时期,湖北仍然保持着机遇大于挑战的基本态势。我们讲机遇是指要抓住转变增长方式的机遇,是指以转变增长方式来抓住机遇。抓住机遇转变增长方式,不仅是确保湖北实现“中部崛起”的当务之急,更是对我们领导发展的执政能力的考验。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自觉性
(1)湖北经济仍呈现明显的粗放型增长特征。持速快速发展是湖北经济增长的总趋势和基本面,第十个五年计划以来,湖北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但我们也看到,与全国一样,湖北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以自然资源等各种生产要素的大量投入为代价的,其粗放式特征依然比较明显。省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表明,粗放式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资产规模较大,但市场规模不大,反映出我省经济增长方式中存在着资本积累与有效需求的矛盾;二是产业集中度不低,但产业竞争力较低,反映出我省经济增长方式中存在着规模生产与有效供给的矛盾。三是产业门类较全,但新兴产业较小,反映出我省经济增长方式中存在着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发展的矛盾。四是产业规模较大,但收入水平较低,反映出我省经济增长方式中存在着速度与效益的矛盾。五是资源消耗量大,但资源占有量小,反映出我省经济增长方式中存在着经济粗放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作为一个资源禀赋严重不足和资源消耗严重超量的省份,我省目前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收益的粗放增长方式是不可能持续的。[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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