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对湖北艾滋病防治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的批示精神,为了学习借鉴河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卫生厅组成联合调研组于7月31日至8月001日赴河南考察。现将河南省防治艾滋病工作的主要做法报告如下,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来源:湖北决策咨询网)
一、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了以李成玉省长为主任的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属厅下设处级单位,配备工作人员4名,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办公室也设在防艾办公室,聘9人,共13人。各市、县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承担相应的职责,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局面。
根据疫情,省、市、县三级都在疾控中心内成立了艾滋病防治所(科),人员配备标准为:省级25—30人;市级10—15人,疫情较重的15—20人;县级5—10人,疫情较重的10—15人。乡镇卫生院至少配有一名防艾专干,村卫生室明确一名村医具体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省、市、县三级防艾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疾控中心统一核定,采取差额拨款、不足自筹的办法解决。
二、多方筹措经费
为确保防治工作需要,河南省政府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2004年河南防艾总经费投入334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860万元(含药品折款2530万元),省财政5547万元,市县投入8501万元,38个防治帮扶村援建项目(38个省直部门投入)11529万元。今年年初,省级财政又安排2800万元,中央财政2004年年底补助的11430万元已按下达的实施方案执行。
按照省政府要求和《河南省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规定,艾滋病防治工作要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渠道筹资的机制,疫情高发县(市)必须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落实配套经费,每年按其辖区人口人均至少0.5元的标准安排艾滋病防治经费;享受中央、省财政艾滋病防治专项补助的县(市、区),本级财政安排经费不得少于中央、省财政补助经费的20%;艾滋病家庭孤老、孤儿的生活费和学杂费等救助经费,由省级财政分担80%,市、县两级财政负担20%,形成艾滋病防治经费的共同投入机制。
三、全面查清疫情
2004年7—8月,全省动员50余万人力,对既往有偿供血者开展普查,覆盖了全省51187个村280476名供血人员。随后又对HIV感染者和患者的配偶及其子女和外出务工回乡人员进行了全面检测,查清了全省既往有偿供血者总数、既往有偿供血者中感染HIV的总数和HIV感染者中的实际发病人数。至1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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