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我省磷矿资源的调查与建议
湖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05年8月17日)
湖北是一个资源相对贫乏的省份,但磷矿资源比较丰富,储量位居全国第三位。2004年,全省开采磷矿石1136万吨,占全国开采总量的26%,名列第二位。然而,磷矿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国土资源部曾指出,磷矿资源是2010年后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20种矿产资源之一。因此,省委省政府对我省磷矿资源的开发利用极为重视,多次指示相关部门开展深入研究。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在对磷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学习借鉴了云南、贵州、山西等省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及整合矿山企业的成功经验,对省内部分重点矿区和兴发集团等6家磷化工企业进行了调查,与省经委、国土资源厅等部门交换了意见,还采取座谈会形式咨询了有关专家。(来源:湖北决策咨询网)
从调查的情况看,自出台《湖北省磷矿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以来,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了一些整改措施,促进了磷矿资源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我省部分地方乱采滥挖、采富弃贫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依然比较普遍,采矿与加工分离、加工企业无资源保障且规模偏小、粗放经营,无序竞争、扰乱市场等现象仍然很突出。目前我省一些地方采1吨富矿,仍要丢失7-8吨资源。[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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