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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到来: 旧有福利制度已经无法支撑
直到2001年前,北京一家洗衣机厂的保卫科长陈启亮一直认为自己会在厂里干到退休,领养老金。但是,他在这一年下岗了,领了2万多元的买断工龄费,从此他的养老金、医疗费等等与这个厂再没有关系。
这不是陈启亮一个人的遭遇。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数据,到2004年底,国企下岗职工为153万。在许多国企已经停产破产的情况下,不光是养老金已经无法靠企业单位解决,住房、公费医疗等等原来由单位来筹资解决的问题,都难以为继。
实际上,到了上世纪的90年代,中国社会已经明显感觉到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难以支撑。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谭深在《城市“单位保障”的形成和家庭》一文中指出:到1987年,由政府提供的保障范围达到1.37亿人。
“这个安全保障网一经建立,很快显露出它的弊端:经济效益与福利保障的脱钩,使得企业失去激励因素;保障范围的扩大,降低了原有保障的标准;人员的部门所有,流动板结;公费医疗造成巨额药物的浪费;工资微薄,不可能累积个人财产,造成对单位和家庭的双重依赖,等等。”谭深说。
这就是中国福利制度从90年代开始改革的内在原因。
1994年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23号令,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停止了中国实行了40多年的福利分房制度,变为由职工个人买房。
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应该以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为一个分水岭,该《决定》明确统一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等的基本指标,从此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的企业中开始正式推行。
医疗保险的改革,则以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为标志,开始在全国推行。这套制度简单说,也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个人账户解决门诊小病,统筹基金则按比例支付(住院等)大额费用。
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2002年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列为企业和单位必须为职工参保缴费的项目,使得以“三险一金”为内容的新的社会福利体系的推行,有了法律上的监督压力。
而被称做“计划经济最后一个堡垒”的福利供暖,也将走到尽头。2005年2月23日,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中国要取消福利供热制度,对低收入居民要采取补偿措施。
仍然千差万别的福利现状
在城市人口中,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的统计年报,城镇2.7331亿就业人口,参加养老保险的,大约为64%;加入医疗保险的,达到了一半;而加入失业保险的,只有三分之一强。
看今天的中国社会福利保障现状,或许还要沿习着旧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路径,看他身处什么样的单位,干着什么工作。
比如,今天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上都尚未加入养老保险。于是,就形成了这样的局面,从企业退休的人按养老保险的标准领退休金,而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的人仍按原来的计划经济年代的条例领退休金,结果两者间差距甚大。
以2005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年鉴披露的数字,2004年从企业退休,人平均年退休金为7831元;而从事业单位退休,为14911元;机关退休者,这个数字为16532元。
实际上,同是从事业单位退休也差距甚大。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一位研究员从中国社会科学院退休,拿1800元,而从一个省级电视台退休的干部,却有四五千。
如果是在效益非常好的企业,福利也会非常优厚。比如,记者了解到的某大城市煤气公司的福利待遇:住房公积金,交纳到上限,即千元/月,养老保险与工资标准成正比,普通员工的工资3万~4万/年,科级干部年薪8万,处级干部年薪达15万~20万。企业以商品房价买房,再以一千多元/平米的基本价(超标部分四千多元/平米)的价格卖给职工。
对于没有单位的人,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做出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他们可以自行缴费。但是,下岗职工陈启亮给记者算了一下,大约每年要交四五千元。而他们拿到的买断工龄的钱,最多的只有十来万元,最少的不足万元。
而在今天,虽然一些地方有了合作医疗或是养老保险的试点,但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仍然基本在国家的福利保障体系之外。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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